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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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一)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传真页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下载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申请材料。 (三)当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点,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受理 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逐项分别提出申请。 三、办结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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