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 | |
| 留言标题 | 申诉外地车辆不熟悉道路违停导致轻微违法建议修改为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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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类型 | 建议 |
| 留言编号 | MXXZ20250700314 |
| 留言内容 | 7月20日中午一点多,我驾驶甘DN7989首次来岷县,因不熟悉道路,将车辆停放在和平东路500处,然后慕名逛了岷州小吃一条街,吃了午餐后于中午2点左右开车离开。后被记录为违停罚款100。本人慕名首次开车到岷县,因不熟悉道路导致违停轻微违法,特别是自己在那条道路寻找明显的车位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最终停车位置对交通影响有限,无主观恶意,建议“柔性执法”,将罚款修改为警告,让我们共同维护旅游文明城市。 |
| 留言时间 | 2025-07-24 13:30:27 |
| 办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办理流程 | |
| 处理回复 | |
| 答复内容 | 网友: 您好!7月24日,您在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外地车辆不熟悉道路违停导致轻微违法建议修改为警告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车辆甘D·N79**在岷县本年内无入境轨迹,符合首次来岷条件,已将处罚结果修改为警告。 岷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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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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