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5-00202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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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05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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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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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5〕156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乡镇商贸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乡镇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支持内容 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重点支持以下内容:1.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2.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3.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4.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6.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7.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内容 补齐前端回收站点、建设改造分拣中心、创新拓展回收模式。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堵点,引导家电家具生产、销售、回收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指导企业对废旧家电回收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补贴额度 (一)资金来源。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5〕156号)将2025年1月提前下达的乡镇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资金,与本次下达的再生资源回收和乡镇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合称“再生资源回收和乡镇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实际安排资金”。 (二)补贴额度。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乡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符合支持方向实际投资金额的50%。 (三)资金支持方向。资金不得用于资金严禁用于项目承办企业以下开支:征地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办公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建设费用;人员工资、人工费、燃料费等运营经费;招待费用;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租赁费用;广告、出版物等宣传费用;知识产权费;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管理费;偿还债务、捐款、赞助和支付利息、罚款;投资费等。 三、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在岷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企业。 2.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4.企业信誉良好,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5.提供企业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情况说明,有资质的从业人员,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等。 四、遴选时间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 五、项目征集相关要求 参与项目申报企业向岷县商务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岷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乡镇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提供模板,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环评相关手续等,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资金使用、项目绩效等。同时按照附件提供模板,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材料报送方式。2025年9月11日18:00之前将申报资料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岷县商务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岷县商务局对上报材料的主体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企业业绩、信用状况、相关资质等信息,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申报材料,不再参与竞争性配置;对严重失信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详询。 咨询电话:0932-7726808 附件1: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3:岷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4:申报资料内容要求 岷县商务局 2025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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