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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6/2025-00199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8-22
发布机构: 岷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4项问题整改工作自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8-22 17:22 信息来源: 岷县人民政府 字号:[ ]


市环委办:

2023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级编号问题24:2015年以来,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嘉峪关等市实际用水量均超出甘肃省下达的用水总量考核指标,累计达64.1亿立方米”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认真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经自查符合销号标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全县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和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重点用水户已全部安装计量设施,计量率为100%,根据全省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要求,我县已完成用水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并按季度填报用水户用水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按照征收范围、对象、程序及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2024年水资源费累计征收108.3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岷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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