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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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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岷县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一、全县行政执法主体(74个) 岷县人民政府 岷县茶埠镇人民政府 岷县禾驮镇人民政府 岷县闾井镇人民政府 岷县麻子川镇人民政府 岷县马坞镇人民政府 岷县梅川镇人民政府 岷县岷阳镇人民政府 岷县蒲麻镇人民政府 岷县秦许乡人民政府 岷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岷县申都乡人民政府 岷县十里镇人民政府 岷县寺沟镇人民政府 岷县锁龙乡人民政府 岷县维新镇人民政府 岷县西江镇人民政府 岷县西寨镇人民政府 岷县中寨镇人民政府 岷县国家保密局 岷县国家密码管理局 岷县档案局 岷县烟草专卖局 岷县消防救援大队 岷县财政局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 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岷县交通运输局 岷县教育局 岷县科学技术局 岷县民政局 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岷县农业农村局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岷县审计局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岷县水务局 岷县司法局 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岷县医疗保障局 岷县应急管理局 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岷县自然资源局 岷县卫生健康局 岷县商务局 岷县残疾人联合会 岷县林业和草原局 岷县地震局 岷县统计局 岷县公安局 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教场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麻子川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寺沟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秦许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十里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清水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西寨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茶埠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梅川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西江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中寨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维新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禾驮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申都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蒲麻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闾井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锁龙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马坞派出所 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相关要求 (一)以上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除上述主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同时报县司法局备案。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 (三)在县委工作部门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岷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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