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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麻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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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蒲麻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蒲麻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定期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门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严格依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共召开6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商讨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重点法治建设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我镇制定详细的岗位权责清单并对外公示,清晰界定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对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简化,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烦琐的签字盖章环节。积极推广使用省、市、县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或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申请办理业务,比如办理医保缴费、养老保险查询等事项都可以线上操作。在“放”的同时注重“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对于市场经营主体,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我镇综合执法队伍今年共培训12次,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做到执法有依据、过程全记录、结果可追溯。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力量,针对合作社之间、商铺之间、合作社与员工之间出现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营造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 开展合法性审查。对项目实施合同、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听取法律顾问等人员的意见,有效防范因合同条款不完善等原因带来的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8个村建立公共法律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法律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完善镇村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32次,创新公开方式,着重将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保障、农林补贴、教育资助、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内容进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把控执法人员的准入关,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执法证件后才可上岗执法。注重对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职业道德培养,通过开展12次专题教育活动,让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性。制定严格的执法纪律规范,严禁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在面对群众时保持耐心、礼貌,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梳理各类执法事项,制定详细且操作性强的执法流程指南。以行政处罚为例,从线索发现、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处罚决定到最后的送达执行,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具体的操作步骤、时间要求以及文书格式等标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法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证据收集方面,遵循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采用合法的取证手段,如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笔录、拍照录像等多种方式固定证据,确保所收集的证据经得起检验,为准确作出执法决定奠定基础。今年以来,镇综合执法队共处理农业执法案件1起,交通执法案件1起,森林草原开荒案件22起,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建立应急指挥体系,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增强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群众应急意识。运用个人调解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让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深入村社、农户家中,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如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落实帮扶措施,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或肇事肇祸。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85次,村“两委”普法专题学习24场次,组织开展普法考试2次。同时,加大村级宣传力度,镇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组队深入各村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民法典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解读等集中宣讲活动,通过法制小喇叭、宣传栏、横幅、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强化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共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15次,制作宣传横幅22余条,发放宣传手册3500余份。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体系,首先是强化法制审核机制。针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设立专门的法制审核岗位或由专业法制人员负责,严格审查其合法性、程序合规性等,未经审核通过不得实施,以此保障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内。同时,开展常态化的政务督查工作,围绕政策执行、项目推进、为民服务事项落实等,组建督查小组,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行政权力行使中存在的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同时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开通监督热线、搭建网上投诉平台等,方便群众随时反映行政权力运行中出现的不公、不规范等情况,并且对群众反馈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公开回复。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政务服务人员等参加各类法治培训,提升其依法履职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宣传、执法装备购置、法律顾问聘请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基础,让法治理念贯穿我镇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镇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欠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遇到问题习惯通过人情关系或非理性方式解决,而非运用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二是外部监督渠道虽然多样,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高,监督反馈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监督信息未能有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制定详细的年度法治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法治学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上级法制部门专家等开展专题讲座,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最新出台的与我镇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解读。同时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在我镇集市、文化广场等地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的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邀请资深律师、法律顾问讲解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序、证据收集技巧、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执法要点。建立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考核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绩效,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确保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过硬。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 在涉及我镇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政策制定等行政决策事项上,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每项重大决策前,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由我镇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且符合民意。规范决策会议记录和文件归档工作,对决策过程中的各类资料进行妥善保存,便于事后查阅和追溯,明确责任主体,保障决策程序的严肃性。 (四)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充实我镇法制审核力量,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员,对所有重大行政行为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关键要素,审核意见作为行政行为能否实施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群众监督渠道,在我镇政务服务大厅、各村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等,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登记和反馈,确保群众监督意见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调整充实我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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