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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岷县“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5-03-28 15:33 信息来源: 岷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推进,引导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工作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实施“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一、什么是“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是以提高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财政衔接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已脱贫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脱贫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帮扶措施。“雨露计划”是直接面向已脱贫对象(含监测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帮扶措施。

二、扶持对象

全国范围内就读中等职业院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

三、扶持条件

农村已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注:未取得有效学籍、休学、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生、初中生、高中生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四、补助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 社保卡”直接发放到户。

五、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六、发放方式

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七、申报时间

春季学期在每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申报;秋季学期在每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申报。逾期未申报或者未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报资料清单

1.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在校生证明原件(春季提供春季开学后的在校生证明,秋季提供秋季开学后的在校生证明)、秋季新入学的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户主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3.将所需资料一式两份交到本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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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