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5-00040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议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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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24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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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0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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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纵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提出,我省组织开展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等工作,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末端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相对淡薄,建议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该提案很好,为美丽甘肃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对策措施建议。 2017年9月,我省颁布实施《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9月,省人大修订《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规划编制与设施建设,清扫、分类与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2022年5月,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供销联社联合印发《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以补足设施短板、构建长效机制为重点,统筹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长效运行管护制度,引导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目前,全省配备各式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3.8万辆,新建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232座,各县市区、乡镇、村基本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体系。我厅运用无人机技术累计排查出垃圾堆积点34.24万余处,各地已精准整治、对账销号33.94万处,农村环境面貌显著改善。我厅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建设分散化、小型化镇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开展垃圾处理技术创新研发,推进我省小型双段式生活垃圾热处理系统技术走在了全国前列。部分乡镇、村组探索建立了政府配套、村民适度缴费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如:兰州市永登县龙泉寺镇推行市县政府按照村民人数每人每年配套20元,常住村民每户每天缴纳一毛钱,用于镇村垃圾清洁及收运处理)。 但我省农村区域广阔,地域面积大,一些地区山大沟深,村与村距离较远,户与户居住较为分散,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较高,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日常垃圾收运、处理的运行费用需求点多面广,地方财政压力较大,需要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该提案中的对策措施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要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对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中转、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探索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力度,持续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因地制宜推行适合我省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状况,为建设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良好环境支撑。 感谢您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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