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5-00277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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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2-19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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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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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技术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共51694.85公顷,涉及全县18个乡镇(岷阳镇、茶埠镇、梅川镇、西江镇、中寨镇、维新镇、十里镇、西寨镇、清水镇、寺沟镇、麻子川镇、秦许乡、禾驮镇、申都乡、蒲麻镇、闾井镇、锁龙乡、马坞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定西市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定西市岷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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