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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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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岷县机构改革方案》《岷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及《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 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岷办发〔2024〕68号)文件调整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部分职能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省属在岷国有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政策。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措施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落实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精准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九)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调整后,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综治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有关基建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相关年报统计、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政审等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股。承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拟定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省属在岷国有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认真履行好“监察指令、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移送立案”等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负责受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举报投诉,维护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处理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三)仲裁办。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受案范围内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审查、立案、仲裁文书送达等日常工作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按照管辖权限组织仲裁庭依法调解、仲裁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承办上级仲裁机关授权委托以及外地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仲裁员管理,提出专兼职仲裁员调整、聘用的意见,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和仲裁案卷及有关档案,承办仲裁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人事劳动信访事项;负责在受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案件需要向上级仲裁机构及外地仲裁机构委托处理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转送等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干部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落实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县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推荐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审核呈报以中央部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名义表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负责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事业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装订、保管、使用、转递、归档以及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五)计划工资福利股。承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任务的落实;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增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全县城镇居民增收计划和增收措施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核、认等、颁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 (六)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股。落实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落实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各项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规范执法行为;负责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负责机关事业工人退休审批工作。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监督社保经办机构落实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监督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贯彻落实,落实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以及失业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的监督实施。落实全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相关材料上报以及宣传、咨询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及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的执行;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的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七)就业促进股(岷县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负责劳务输转和劳动就业服务行政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工作,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预决算草案;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择业指导和安置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县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审批全县性人才交流会;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办理《就业创业证》、筹集管理全县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流动人员档案。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农民工工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县农民工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八)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就业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和人力资源培训行政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监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担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 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设立和管理。 (九)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拟订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相关政策和规划,对局机关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办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服务指南编制;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监管和政务网维护管理;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3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0932-772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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