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5-00258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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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18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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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8项问题整改工作自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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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委办: 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级编号问题38: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甘肃一些地方对环境设施建设运行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部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认真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经自查符合销号标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岷县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正在编制国土空间控制性规划核对,待核对完成后进行报批。二是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该工程于2023年6月中旬开工建设,于2024年9月完成厂区主要建设任务,并开始投入运行。三是督促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和主体责任,加强运维和出水口水质监管,不断提高运维和管理水平,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2025年1至9月份累计处理生活污水达到约221.8万吨,日处理量约8214吨,最高日处理量为13000吨/天,产生剩余污泥1500吨,处理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高压带式压滤机脱水工艺,经脱水机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平均低于60%,其中1500吨剩余污泥已全部运送至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各项数据及时对外发布。制定印发《岷县城乡垃圾收转运方案》,健全完善网格管理、优化收集处置、实行全域监管、强化督导调度四项机制,合理布局镇、村、社垃圾收转运站、点、处,规范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管理,确保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各乡镇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累计组织镇村干部和群众10.8万余人次,调用机械2600余辆,取缔垃圾堆放点780余处,清理垃圾5.2万吨。县财政列支821.5万元用于环境治理和环卫设施运维,依托财政衔接、东西协作等资金,投入1020万元增补城乡环卫设施2800多件,新建城乡公厕52座,投入460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统筹推进“1+1+1包抓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已完成土建工程的95%、安装工程的80%,项目建成投运前,继续与陇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合作,确保现有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截至9月底共处理垃圾5.08万吨。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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