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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2025年7-9月份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7 15:48 信息来源: 岷县卫生健康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5年7-9月,县卫健局委托县疾控中心在县给排水公司人员的积极配合下,对岷县西川水厂出厂水和西寨镇桥上村、十里镇十里村、县城区供水公司、县住建局办公楼、医药小区、县政府办公楼、风光大酒店、岷阳中心卫生院、县污水处理厂和县疾控中心10个管网末梢水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现将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测方法和依据

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对水样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

二、采样点位的布设

出厂水设西川水厂1个监测点,管网末梢水设西寨镇桥上村、十里镇十里村、县城区供水公司、县住建局办公楼、医药小区、县政府办公楼、风光大酒店、岷阳中心卫生院、县污水处理厂和县疾控中心10个监测点。

三、检测项目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出厂水和末梢水均检测了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高锰酸盐指数、铁、锰、二氧化氯、游离余氯、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及消毒副产物亚氯酸盐和氯酸盐等20项指标。

四、检测结果

(一)7月份检测结果

1.县自来水厂出厂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色度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7.44;氨氮0.022mg/L;高锰酸盐指数小于3mg/L;铁小于0.3mg/L;锰小于0.1mg/L;游离余氯为0.30mg/L;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氯酸盐均小于0.7mg/L。

2.10份末梢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色度均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在7.35-7.50之间;高锰酸盐指数均小于3mg/L;铁均小于0.3mg/L;锰均小于0.1mg/L;氨氮均小于0.5mg/L;游离余氯检出值在0.06-0.19mg/L之间;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氯酸盐均小于0.7mg/L。

(二)8月份检测结果

1.县自来水厂出厂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砷小于0.01mg/L、镉小于0.005mg/L、铬(六价)小于0.05mg/L、铅小于0.01mg/L、汞小于0.001mg/L、氰化物小于0.05mg/L、氟化物小于1mg/L、硝酸盐氮小于10mg/L、三氯甲烷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小于0.1mg/L、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二氯乙酸小于0.05mg/L、三氯乙酸小于0.1mg/L、氯酸盐小于0.7mg/L;色度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7.49、铝小于0.2mg/L、铁小于0.3mg/L、锰小于0.1mg/L、铜小于1mg/L、锌小于1mg/L、氯化物小于250mg/L、硫酸盐小于250mg/L、溶解性总固体小于1000mg/L、总硬度小于450mg/L、高锰酸盐指数小于3mg/L;氨氮小于0.5mg/L、游离氯为0.37mg/L、锑小于0.005mg/L。

2.10份末梢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砷小于0.01mg/L、镉小于0.005mg/L、铬(六价)小于0.05mg/L、铅小于0.01mg/L、汞小于0.001mg/L、氰化物小于0.05mg/L、氟化物小于1mg/L、硝酸盐氮小于10mg/L、三氯甲烷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小于0.1mg/L、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二氯乙酸小于0.05mg/L、三氯乙酸小于0.1mg/L、氯酸盐小于0.7mg/L;色度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在7.35-7.48之间、铝小于0.2mg/L、铁小于0.3mg/L、锰小于0.1mg/L、铜小于1mg/L、锌小于1mg/L、氯化物小于250mg/L、硫酸盐小于250mg/L、溶解性总固体小于1000mg/L、总硬度小于450mg/L、高锰酸盐指数小于3mg/L;氨氮小于0.5mg/L、游离氯在0.05-0.30mg/之间L、锑小于0.005mg/L。

(三)9月份检测结果

1.西川水厂出厂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砷小于0.01mg/L、镉小于0.005mg/L、铬(六价)小于0.05mg/L、铅小于0.01mg/L、汞小于0.001mg/L、氰化物小于0.05mg/L、氟化物小于1mg/L、硝酸盐氮小于10mg/L、三氯甲烷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小于0.1mg/L、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二氯乙酸小于0.05mg/L、三氯乙酸小于0.1mg/L、氯酸盐小于0.7mg/L;色度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7.42、铝小于0.2mg/L、铁小于0.3mg/L、锰小于0.1mg/L、铜小于1mg/L、锌小于1mg/L、氯化物小于250mg/L、硫酸盐小于250mg/L、溶解性总固体小于1000mg/L、总硬度小于450mg/L、高锰酸盐指数小于3mg/L;氨氮小于0.5mg/L、游离氯为0.36mg/L、锑小于0.005mg/L。

2.10份末梢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砷小于0.01mg/L、镉小于0.005mg/L、铬(六价)小于0.05mg/L、铅小于0.01mg/L、汞小于0.001mg/L、氰化物小于0.05mg/L、氟化物小于1mg/L、硝酸盐氮小于10mg/L、三氯甲烷小于0.06mg/L、一氯二溴甲烷小于0.1mg/L、二氯一溴甲烷均小于0.06mg/L、三溴甲烷均小于0.1mg/L;二氯乙酸小于0.05mg/L、三氯乙酸小于0.1mg/L、氯酸盐小于0.7mg/L;色度小于15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小于1散射浑浊度单位;无异臭和异味,无肉眼可见物;PH值在7.37-7.44之间、铝小于0.2mg/L、铁小于0.3mg/L、锰小于0.1mg/L、铜小于1mg/L、锌小于1mg/L、氯化物小于250mg/L、硫酸盐小于250mg/L、溶解性总固体小于1000mg/L、总硬度小于450mg/L、高锰酸盐指数小于3mg/L;氨氮小于0.5mg/L、游离氯在0.07-0.30mg/之间L、锑小于0.005mg/L。

五、结果判定

本次检测,7月份西川水厂1份出厂水和城区供水公司等10份末梢水的20项水质卫生检测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要求。

本次检测,西川水厂1份出厂水和城区供水公司等11份末梢水的37项水质卫生检测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要求。

本次检测,西川水厂1份出厂水和城区供水公司等10份末梢水的37项水质卫生检测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要求。


附件:1.2025年7月份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表  

2.2025年8月份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表

3.2025年9月份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表

岷县2025年7月份城区生活应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表..xlsx

岷县2025年8月份城区生活应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表..xlsx

岷县2025年9月份城区生活应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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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