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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6/2025-00247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机构: 岷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57项问题整改工作自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31 14:29 信息来源: 岷县发改局 字号:[ ]


市环卫办:

2023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级编号问题57:全省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工作不到位。按照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应达到30%,但实际占比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26.8%下降到2022年的24.1%。2022年全省公路货运量近6.4亿吨,占比达到87.9%,兰州、酒泉等物流枢纽重点城市“公转铁”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认真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经过自查符合销号标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县持续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传统能源升级改造,不断拓展能源供应渠道,全面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依托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建成村级光伏电站41座,总装机容量达1.8万千瓦,年均发电量2458万千瓦时。全县已建成刘家浪、坎峰、清水等10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1.98万千瓦,全年发电量达40804万千瓦时,预计2025年发电量将达41520万千瓦时。

“十四五”期间,我县积极争取集中式风电建设指标共计45万千瓦,分三批组织实施了5个风电项目。截至目前,已建成全容量并网项目1个,4个项目在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总装机容量达45万千瓦,年发电量7.63亿千瓦时,按平均发电煤耗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2.89万吨。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我县以最优的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成立了陇漳岷天然气长输管道输配工程工作推进专班,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门站主体建设和全程管道焊接工程,计划年底完工,该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清洁能源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我县在交通运输领域环保达标工作成效显著,全县44辆城市公交和81辆城乡公交车辆已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零尾气排放,从源头上减少了公交出行带来的污染。410辆出租车均采用油气两用动力系统,相比传统燃油车,尾气中有害物质排放大幅降低,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下一步,我县将巩固督察整改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动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强化项目调度和服务保障,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拟建项目加快开工,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为全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岷县力量。

岷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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