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需设置高度不低于 2.5m 的硬质 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维护;施工场地内易起尘建筑材料、土石 方、建筑垃圾等堆存过程中应实现分类堆放,临时堆场周边需设置不低于堆高 1.1 倍的严密硬质围挡,堆场顶部需采取抑尘苫盖;施工场地内按永临结合 考虑,地面采取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扬尘;施工现场进行土石方等产尘较 大的作业时需辅以洒水抑尘措施,遇 5 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 天气时,严禁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施工原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运输过程中应对车辆顶部加盖蓬布实现密闭化运输,避免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综上所述,经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缓解项目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良影响。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活动无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可回用于施工区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产生总量约为 36.18m3/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COD浓度 22mg/L、NH3-N 浓度 4mg/L、总磷浓度 0.3mg/L、总氮浓度 10mg/L、氰化物浓度 0.0067mg/L、总汞浓度 0.0022mg/L、总砷浓度 0.0045mg/L、SS 浓度46mg/L、BOD5 浓度 18mg/L,生产废水近期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COD浓度297mg/L、BOD5浓度218mg/L、SS浓度100mg/L、氨氮浓度34mg/L、总磷浓度9mg/L,生活污水近期定期拉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远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48.98m3/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COD 浓度 24.1mg/L、NH3-N 浓度 6.24mg/L、总磷浓度 0.3mg/L、总氮浓度 10mg/L、氰化物浓度 0.0067mg/L、总汞浓度 0.0022mg/L、总砷浓度0.0045mg/L、SS 浓度 37mg/L、BOD5浓度 19mg/L、动植物油浓度 1.98mg/L,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表 2 标准要求,后期待岷县南川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岷县南川污水处理厂。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活动中产噪源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施工机械运转发出的噪声,另一方面是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针对项目施工期间不同的产噪源,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本次评价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采取施工降噪措施,具体措施分述如下: ⑴控制声源 尽可能选择低噪施工机械设备;闲置的施工机械设备等及时关闭或减速;动力机械设备应注重日常检修、润滑,特别是因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降噪部件容易损坏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确保各施工机械设备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减振基座、设置隔声罩等。 ⑵控制噪声传播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设备,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噪施工作业。 ⑶加强施工管理 项目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运输,运输车辆途径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同时还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污染。 通过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缓解施工噪声环境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⑴施工建筑垃圾 针对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应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在施工场地内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岷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另外为减轻建筑垃圾运输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渣土准运证,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以减轻对项目区域及施工运输沿线环境空气造成的不良影响。 ⑵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指定生活垃圾收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