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126/2024-00880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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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刘家浪等三座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 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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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黄河流域水电站综合评估的审定意见》(甘水电整治办〔20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分类整改落实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甘水电整治办〔2023〕2号)以及《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岷县水电站生态环境整治“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岷政办发〔2023〕35号)要求,我局组织县发改局、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对列入我县整改类水电站的刘家浪水电站、鹿峰水电站、祥云二号水电站进行了审核。目前,我县刘家浪、鹿峰、祥云二号3座水电站已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符合整改类水电站要求。 现对刘家浪、鹿峰、祥云二号3座水电站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32-7727254 附件:整改完成情况 岷县水务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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