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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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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茶埠镇严格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有关政策,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公益性岗位,提升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成效,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中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生机和活力。 一、摸清底数,按需设岗。全面排摸困难群体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坚持“按需设岗、科学开发、人岗匹配、一人一岗”原则,优先考虑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外出就业困难且配合村级工作的脱贫户、监测户、低收入对象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切实拓宽了就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居家就业、稳定增收,筑牢防返贫堡垒,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全镇共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346个。 二、强化引导,规范程序。坚持双向选择,确保招用人员流程公开、公平、公正,让乡村公益性岗位真正惠及到就业困难的脱贫人员身上。按照上级管理制度,在辖区内发布招聘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审批、备案的程序聘用上岗人员,对聘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协议,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四定表”做到岗位、职责、任务、报酬“四明确”。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制定并完善岗位评价管理体系,以制度化管理方式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更加精准有效。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核,按照“月考评、年考核”的方式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清退。同时,重视日常监管,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台账,不定期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电话抽查、入村核查和清理、整顿工作,保证在岗人员的真实性。同时,坚持每月与全镇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人口)、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光伏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态护林员等进行信息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在岗人员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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