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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XX镇XX村土地纠纷调解案


发布日期:2024-04-24 14:21 信息来源: 岷县司法局 字号:[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矛盾纠纷类型: 土地使用权纠纷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2024年3月14日上午,XX司法所接到XX村村干部电话,称该村王某与张某因土地使用发生纠纷,村调委会调解无果,需要镇调委会及时调解。接到电话后,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迅速赶往XX村开展调解。经了解,王某承包地旁边原为村集体所有荒滩地和砂石产业路,耕地边荒滩上常有群众堆放砂石,张某将其河滩内收集的石块堆放在王某耕地边,近期又放了一堆,将王某的一小块耕地掩埋。

【调解过程】通过走访村干部和周围群众,查看王某、张某土地承包证,调解员对该纠纷有了全面的认识,调解员在纠纷双方、村干部和群众见证下,丈量了王某现有耕地面积,发现比承包证所记录面积超出9平米,而张某在争议地块并无承包地。事实已经很清楚,王某开荒占用了村集体土地,张某在未经容许情况下私自将砂石堆放在村集体土地上,两人都危害了村集体权益。在向双方和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后,王某和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此举也为在场群众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调解结果】

2024年3月15日下午,调解员邀约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签订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张某将私自堆放的砂石移走,不再占用集体土地。

2.王某将开荒占用的9平米集体土地交还村委会。

上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行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案例点评】

由于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错误地认为自己开荒的土地就归自己所有,自己强占的荒地自己就有所有权,从而产生了一些纠纷,这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宣讲,用一些身边人、身边事,将多发易发的案例和法条向群众开展浅显易懂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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