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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岷县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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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全县推进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岷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岷农领发〔2024〕2号)和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岷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岷财发〔2024〕6号)文件精神及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特制订岷县2024年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扶持计划 扶持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岷县顺兴和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岷县归芪堂药业有限公司、岷县御归堂中药材有限公司、岷县辉裕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甘肃岷归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陇萃源百草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中药材GAP种植基地5000亩,每亩奖补500元。 二、扶持对象 参与基地建设的农户。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中共岷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岷农领办发〔2024〕2 号)文件下达的项目资金250万元。 补助标准: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助500元,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发放有机肥、地膜、农药等农资。 四、实施时间 2024年3月至7月底,按7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五、预期目标 通过实施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项目,减轻种植主体中药材种植投入负担,达到稳定增收、保证质量的目的,同时,引领全县中药材种植向绿色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六、实施程序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县级方案,结合各企业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培训会、田间培训等方式,加大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认识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工作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二)采购物资及发放。岷县2024年GAP基地建设项目,按照政府公开采购相关要求,统一采购肥料、地膜、农药等生产资料,每亩采购中药材配方肥(20-15-10)1袋;生物有机肥(40kg)2袋;黑地膜(0.015)8公斤;生物农药(球孢白僵菌)2公斤。所有物资采购完成后,由采购单位运送至基地建设地点后由实施主体发放到具体承接种植任务的农户,并建立物资发放台账。 (三)落实种植面积。物资采购发放后,各实施主体按要求种植中药材,落实种植面积,同时协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技术培训,保证种植户按标准化技术要求种植。 (四)资金拨付。生产农资通过财政集中采购完成并发放到种植户后,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完整项目材料进行资金拨付,种植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开展自验,自验完成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中医药产业中心并申请县级验收。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岷县2024年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岷县2024年GAP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2024年岷县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推进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和监管种植农户统一开展中药材GAP种植,确保按期种植,不误农时,种植面积和种植技术要求达标,严禁各类违禁农资品使用,确保中药材产品达到GAP要求。 (三)资金管理及拨款报账。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拨付报账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4 号)《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岷政办发〔2021〕120 号)有关规定执行。要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全面落实财政衔接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公开透明操作,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扶持资金安全有效,完善台账资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坚决杜绝资金“一分了之”“一发了之”。项目拨款报账材料一式四份,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医药产业中心、实施主体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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