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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镇人民政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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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9〕153号)、《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县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20〕32号)和《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岷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岷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岷县十里镇(以下简称十里镇)为一类乡镇,正科级建制。 一、机构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人大工作职责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政府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5个,均为股级建制。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性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统计、审计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科技、住建、水务、文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社会救助等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应急预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维稳、法治乡村建设、应急管理、信访法制等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人民武装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 (二)事业机构 设置事业机构5个,其中综合执法所为正科级,其他机构均未副科级。均为公益一类。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2.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受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拨付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4.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5. 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设队长1名(正科级)、副队长1名(副科级)。 三、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址:十里镇(十里村202号) (二)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余时间均正常办公)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813004;传真:78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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