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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24-02-28 16:38 信息来源: 岷县自然资源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原岷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

1988年4月,岷县成立县土地管理局;1994年9月,撤销岷县地质矿产管理站,成立岷县地质矿产管理局;2002年1月,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岷县国土资源局;撤销地质矿产管理局,行政职能划归国土资源局;组建矿产站,隶属国土资源局;2005年,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垂直管理;根据2011年政府办印发的《岷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办公室、土地利用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执法监察股4个职能股室,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现实有人员10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副书记1名(副局长兼),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辖岷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岷县矿产站、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岷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岷县测绘站、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岷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8个下属事业单位,派出岷阳、十里、梅川、中寨、闾井5个国土资源中心所。

二、岷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机构改革后,岷县自然资源系统目前共有工作人员72人(包括工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0名(其中全额36名,差额4名),科级以上干部27人(行政16人),共有党员50人。

(一)机构设立情况。根据《岷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岷县国土资源局(岷县环境保护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以及岷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岷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岷县农牧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岷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岷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1月29日上午岷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根据《中共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王瑞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件,局党组现有党组成员5名,王瑞成同志任党组书记、局长,其余4名党组成员分别是:杜孝忠、王军、崔焕文、杨永学。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岷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岷办发〔2019〕70号)文件规定,岷县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法制执法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等8个股室。

(三)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情况。岷县自然资源局现有局属事业单位9个,派出机构5个。根据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岷机改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将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岷县矿产站、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岷县测绘站、岷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等7个事业机构及岷阳、梅川、十里、中寨、闾井等5个派出国土资源中心所由原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岷县城乡规划设计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管理。设立岷县自然资源调查队,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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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