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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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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定发〔2010〕35号)和《中共岷县委员会岷县人民政府关于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置的通知》(岷发〔2010〕60号)《中共岷县委员会岷县人民政府关于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岷发〔2010〕62号)精神,设立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岷办发〔2019〕69号)文件调整人社局部分职能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落实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调整后,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综治、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有关基建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项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综合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相关年报统计、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政审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岷县表彰奖励办公室)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干部退休及遗属抚恤审批等工作。 (三)计划工资福利股 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工资增长计划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确定定级、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认等、培训、颁证等工作。 (四)就业促进股(岷县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 负责劳务输转和劳动就业服务行政协调工作。 拟订全县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工作,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预决算草案;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择业指导和安置服务工作。 (五)劳动关系股和社会保险股 落实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落实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监督社保经办机构落实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监督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贯彻落实,落实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以及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的监督实施。落实全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相关材料上报以及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定点医疗及零售药店服务单位的确定、监督、考核和奖惩。 拟定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省、市属在岷国有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各项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规范执法行为;负责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负责机关事业工人退休及遗属抚恤审批等工作。 负责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协调工作。 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及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的执行。 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的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股 负责就业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和人力资源培训行政协调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监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担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 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设立和管理。 (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相关政策和规划,对局机关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承办市上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服务指南编制;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监管和政务网维护管理;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3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联系方式 0932-821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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