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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教育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4-02-28 16:13 信息来源: 岷县教育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9] 9号),和中共岷县委办公室、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岷县教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 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检查和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工作。

(六)统筹协调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负责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民办教育。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和会考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省上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做好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动态优化调整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岷县教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政务公开、教育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机关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指导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中小学幼儿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并配合人事部门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政策性增资、教职工的离退休及专业技术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育股。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职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布局和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计划;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和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各项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负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贯彻落实;规划和管理中小学教材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加有关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贯彻、落实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文件、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组织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检查;负责语言文字宣传工作,检查落实各学校、窗口行业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负责发放高中《学生证》和初、高中《毕业证》、《结业证》、《合格证》;指导各学校初中、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工作及高中生军训工作。承担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核,负责已批准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负责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和落实,管理全县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对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的统筹协调、民办教育发展研究等工作;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体制改革、教学改革、资源整合和专业设置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及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批、指导和监督社会力量办学。

(四)计划财务和内部审计股。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统计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财务事项;负责学校收费监督工作;负系统内教育经费的预算编报,编制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配合省、市、县各级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国有固定资产、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属学校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策及基本建设预、决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基金、大宗物资的购置、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教育系统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建股。指导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规划,负责学校危房排查和重建,统筹实施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实施好各类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基建项目管理,加强施工项目的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档案;指导全县各学校图书、仪器设备采购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设备、图书仪器的管理工作。

(六)校园安全管理股。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安全教育、维护稳定、校内安全保卫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各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和检查督办活动方案;定期研究分析和预测学校不稳定因素,指导各学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各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校舍、实验室危化品的监控工作;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等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反邪教工作;负责教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以及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学生营养餐、校方责任保险、“平安校园”创建、“阳光放心校园”项目实施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研究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教育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办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管理工作。

根据2020年第二次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并根据《中共定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岷县县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的批复》(定机编办发 [2020] 66号)精神。给县教育局设档案中心、考试中心、教研指导中心、学生资助中心、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站、电教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7个事业机构。

三、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址:岷县岷阳镇新南街97号

(二)办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余时间均正常办公,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7722466;传真:7722466;邮箱:gsmx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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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