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126/2024-00954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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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岷县人民政府 关于岷县老无主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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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十七届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已闭库岷县老无主尾矿库公告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由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要求做好闭库尾矿库的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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