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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工伤认定管理权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8 16:23 信息来源: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推进工伤认定便民化服务,更好的维护全县广大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下放工伤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定人社发〔2023〕280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工伤认定工作的管理权限,从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下放到所属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做好全县工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对象范围

1.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在岷县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

2.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工作生产经营地在岷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

二、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以下三种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下三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

(一)报备

用人单位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职工伤亡案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职工工伤事故快报,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职工工伤事故快报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特殊情况可以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

(二)申请登记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2.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A.申请认定工伤(亡)文件(单位申请)或申请认定工伤(亡)报告(个人申请)(一式2份);

B.事故快报表、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C.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如分配文件、调动文件或聘用合同、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认定通知书及花名册等)的证明材料;

D.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次诊疗的病案(病历本、诊断书、住院病历及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印章和骑缝章(一份);

F. 现场证人2人,证人证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G.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一份);

H.职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火葬或土葬证明(一份);

※用人单位申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机构编制部门批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一份);

②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和调查人员名单,两个以上事故现场证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调查报告需调查人员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份);

③考勤记录、交接班记录、排班表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一份);

④事故前后、事故现场和伤亡人员照片及相关合法取得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录像截图等),照片上面注明受伤职工单位及姓名,如某某单位某某职工受伤照片,某某单位某某职工受伤现场(一份);

⑤工会对拟申请认定工伤人员情况进行的为期5天的公示证明(内容包括:公示地点、时间、结果),对于公示情况我单位将在事故调查中实地查看。提供公示后的照片、公示证明以及公示内容(一份)。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②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以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的证明材料;

④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⑤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⑥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⑦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⑧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⑨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⑩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三)受理调查及作出认定决定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受理机构: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

受理地址:岷县岷州西路38号

电    话:13629327663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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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