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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发布日期:2023-06-25 11:43 信息来源: 岷县茶埠镇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已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费的最迟期限有什么变化?

最迟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限由原来的2023年1月后延至2023年底,最迟补缴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时限由原来的2023年5月后延至2023年底。

2、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征收滞纳金?

缓缴单位按规定时限补齐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3、待遇领取及关系转移人员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如何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缓缴期间对单位职工有什么影响吗?

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对职工个人没有影响。

5、灵活就业人员有什么缓缴政策吗?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还可以缴纳2022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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