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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西市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共九篇)
第八篇:城镇困难群众解困纾困篇


发布日期:2023-06-15 10:42 信息来源: 岷县民政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目标任务。从2022年开始,到2025年份步骤、分阶段实现“一增三有四保障”。“一增”即收入稳定增长;“三有”即有健康安全饮食、有四季换穿衣服、有基本生活开销,“四保障”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有保障。

二、对象范围。解困纾困对象范围包括下列五类群体:

1.符合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持有本辖区城市户籍的常住城市居民;

2.持有本辖区城市户籍、常年生活在户籍所在地的低保边缘人口(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1.5倍之间、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体);

3.持有本辖区农村户籍、常年或因学因病阶段性生活在城区已纳入农村低保和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但由于常年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家庭;

4.因病自负费用较大、因病负债累累、因病无力支付就医费用以及就医费用超出家庭年总收入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边缘以外的特殊困难家庭;

5.因病因灾因疫因突发意外事件、刚性支出较大、无法联系家人、无力负担或支出较大导致阶段性生活困难的本辖区常住居民和其他流动人口。

三、主要任务。通过统筹规划、跟进落实“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纾困工程。 “就业保障”、 “兜底保障”、“应急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

四、机制创新。在解困纾困工程实施中,持续创新完善救助机制,破解由于受“户籍限制”、“时间限制”、“居住地限制”、“身份限制”“不能保、不能救”的问题,分情况、分类别有效解决城镇常住人口中持有农村户籍“三类户”的困难。

1.对城区有房子、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区、脱离农村符合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由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户口所在地乡镇和居住地乡镇(街道)的衔接,由房子所在地社区办理保障供养救助手续和日常管理。

2.对城区无房租房、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区、农村土地因学(至少有一个大学生、一个高中生)因病无法耕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落实城市低保政策,由租房所在地社区办理保障手续和日常管理,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3.对城区无房租房、常年居住生活在城区、“两头跑”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协调落实农村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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