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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6/2023-00787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机构: 岷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岷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8 08:57 信息来源: 岷县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岷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计划要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全面管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统筹兼顾和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计划管控中的闸门作用,依法科学合理有序供应土地,积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目录,限制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用地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控制度,建立最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三)供需平衡原则。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谋划,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

(四)城乡统筹原则。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城乡、功能分区的原则,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科学合理供地。加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向农村倾斜,全力推进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五)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土地供应,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新兴产业用地,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

三、范围期限

(一)计划范围。本计划适用于岷县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二)计划期限。计划期为一年(2023年1月至12月)。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57.251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约1.339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约37.8700公顷;住宅用地约6.08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9.05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2.907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岷阳镇、闾井镇、清水镇、十里镇、秦许乡、寺沟镇、梅川镇梅川新区、茶埠镇茶埠新区等。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供地时间可根据土地审批和征拆进度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对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地块原则要求在第二、第三季度供应,未达到供地条件的要力争第四季度供应,要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一般供地时间不超过12月中旬。

(五)供应方式。供应方式包括划拨(无偿划拨和有偿划拨)、出让(拍卖或挂牌)、“先租后让”和出租等。按照法律和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供应。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岷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不得随意增减。 

(二)优化结构布局。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同类产业集聚化,整合经济开发区和其他园区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保障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和优势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促进节约集约。坚持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激励机制。

(四)严格供应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应,并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严格控制划拨土地供应范围和规模,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营利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和《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建设项目,在缴纳相关规费后,可以有偿方式划拨供应。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调。对于列入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快速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主动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手续办理等问题,确保有序进行。

(二)建立公示制度。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要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岷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拟用地申请人申请,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应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计划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要对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按计划供地和未按程序调整计划的行为,果断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公布计划的执行情况。


附件:1.岷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pdf

          2.岷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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