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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甘肃省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14:57 信息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现将《甘肃省安委会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线上监管方面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巡查抽查,市应急管理局将从8月10日开始,按照每天不少于3个县区、不少于3家企业的频次,对县区监管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在线巡查。市应急局将每天对在线巡查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二)安定、陇西、临洮县应急管理局督促要抓好中石油定西油库、陇西油库、临洮油库及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的运行情况,市局每周网上调度相关单位数字化建设情况进行通报,上述企业务必于8月30日前全部达到优良运行标准。

二、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清零”方面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应急管理部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重大危险源省、市级检查、企业自查、省安全生产“四不两直”诊断市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分类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并上报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隐患整改验收表》(见附表1),施行清单式管理。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及制药企业,不仅要做好第一时间整改隐患的工作,同时,企业要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及中介公司,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评估诊断,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于8月20日完成问题隐患整改验收,市应急管理局将于8月底完成组织验收。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方面

(一)从8月10日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督促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资质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资质复核,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相关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需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含技工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有关类别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等相关条款),复核完成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改。同时,填写《从业人员资质“回头看”复核表》(见附表2),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县应急局。

(二)市应急管理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市重点危化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安全警示教育,各县区要于8月底前组织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并督促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对安全教育要按照一类一考的模式,分类别(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培训后,分类专项出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对考核情况进行择机抽查,对发现培训考核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肃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危化企业于9月1日前开展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演练后进行评估改进,确保所有人员对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能用会用。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时要采取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的原则,采取口头提问和现场演练的方式,检查企业应急演练情况,确保扎实开展。

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

各县区要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及违法开设“小化工”的违法行为,同步开展对建设项目试生产、特殊作业、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的专项执法检查。同时,重点对危化企业安全仪表系统、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存在人为不投用或者篡改报警值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肃查处。


定西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关于转发甘肃省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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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