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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林XX和包XX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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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3日上午,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了一对中年夫妻林XX和包XX。妻子包XX称,二人因为婚姻矛盾现为分居状态,假期期间两个女儿在其娘家居住,现在马上面临开学,孩子在县城XX小学六年级读书,而林XX不让两个孩子在学校附近购置的房产居住上学,上学极为不便,请求调解。 【调查与处理】 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案后,立即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鉴于涉及妇女儿童,经镇综治中心协调,联动镇派出所、司法所、村调委会、学区、县妇联、县XX中学、小学、县检察院、岷阳镇东城社区等相关单位机构联合调解。 2023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在县检察院一楼听证大厅,以上相关单位代表及当事人双方出席并进行现场调解。认真倾听二人的陈述及辩解后,各位工作人员聆听了相关的录音、录像等佐证资料,分析研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告知夫妻双方,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司法程序解决二人的婚姻问题,但在此期间不能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否则将视情节追究夫妻二人的法律责任。调解结束后,由县妇联邀请的心理辅导教师对夫妻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方面的讲解和疏导。 【调解结果】 2023年8月24日下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孩子读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1、两个女儿在开学后无条件居住生活在林XX于县城购置的房屋内生活学习,林XX负责照顾。周末、放假孩子回包XX娘家或其他地方时,包XX要第一时间告知林XX孩子的去向。 2、鉴于林XX后续要受到行政拘留处理,在此期间由包XX在县城照看两个孩子读书生活。 上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胁迫行为,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法律分析】 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发生后,司法所积极吸纳“枫桥经验”有益成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多元联调机制作用,积极采取有效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本着自愿、合法、公正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充分运用法、理、情化解矛盾纠纷。首先全面调研,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了解双方当事人纠纷的事发原由,其次在调解过程中始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调处纠纷的依据,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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