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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狼渡滩草原景区门票及停车 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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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21号令)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狼渡滩草原景区门票及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时间和地点 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3年2月2日下午3:00时在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岷县狼渡滩草原景区门票及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会期半天。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依据。岷县狼渡滩景区服务价格由原岷县物价局于2018年批复执行,现门票价格10元/人次,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摩托车2元/次;小型车5元/次;大型车10元/次。2021年12月狼渡滩草原景区被评定为4A级景区,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规定,3A以下景区服务价格由县级政府核定,4A级景区服务价格由市州政府核定,据此,岷县狼渡滩景区(4A)服务价格由市发改委批复。 (二)调整方案。 1、景区门票价格。经成本监审,景区门票单位定价成本为17.04元/人次,综合考虑税费、利润因素,景区门票测算价格为19.86元/人次。拟定门票价格为20元/人次。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于狼渡滩景区机动车停放较少,造成机动车停放服务运营单位成本较高,单位定价成本为34元/车次,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我们主要参考市内和其他市州4A景区停车服务标准,拟定狼渡滩景区停车收费标准为: (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各型车辆及军警车辆一律不收费。 (2)小型车:载重3吨以下(含3吨)或载客9座以下(含9座)的各种机动车,每次10元。 (3)大型车:载重3吨以上或载客9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每次20元。 三、听证会参加人(29名) (一)消费者代表(11名) 郎孝良 张 锦 包永梅(女) 窦 军 郎岳飞 景军红(女) 郭 芳(女) 齐 新 徐红霞(女) 孟贵红 关彦奇 (二)人大代表(1名) 杜小珍 岷县闾井镇人大主席 (三)政协委员(1名) 徐 卓 岷县文化馆干部 (四)相关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6名) 林明科 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干部 齐林强 岷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 吕妹妹(女) 岷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股长 李陇军 岷县市场监管局价监股股长 张冰清(女) 岷县财政局干部 方彦青 岷县闾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五)经营者代表(2名) 包云珍 岷县狼渡滩大景区文旅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建强 甘肃南部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 (六)听证人(3名) 单亚明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刘建强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杨 伟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七)旁听人(5人):自愿报名参加,随机抽取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敬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听证代表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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