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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惠及困难群众生活


发布日期:2022-08-19 16:04 信息来源: 岷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8月18日,岷县发改局根据《定西市发改委关于2022年7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定发改电〔2022〕79号)精神,及时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召开7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会,会议明确了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全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20元—39.96元的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会议学习了定西市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定发改发〔202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读文件、厘清职责,及时协调疏通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渠道,确保补贴款项在8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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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        责任校对: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