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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公安局关于整治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15 10:30 信息来源: 岷县麻子川镇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农用车、三轮汽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岷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农用车、三轮汽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2人以上(含2人,包括驾驶人在内3人)的,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对拒不配合、不听劝阻的一律扣留车辆;

二、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车、三轮汽车、货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饮酒、醉酒后驾驶农用车、三轮汽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发现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2022年8月10日起执行。

岷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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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        责任校对: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