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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6/2022-0038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机构: 岷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22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13 16:43 信息来源: 岷县乡村振兴局 字号:[ ]


根据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办法和省、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为切实用好协作帮扶资金,有效助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乡村振兴局会同青岛协作定西挂职干部工作组,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2022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印发。

一、关于分配因素及权重

认真研究国家、省上政策要求和考核导向,围绕“三个全面助力”的思路,即“全面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助力促进乡村振兴、全面助力实现追赶发展”的工作思路,统筹做好市级财政资金分配。一方面,体现“保底线”的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体现“促发展”的要求,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中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占60%、促进乡村振兴占40%,将资金切为两大块。

(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按照县区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数量占比、政策因素、劳务输转就业补助、消费帮扶奖补、东西部协作重点产业项目支持等5个要素进行分配。其中:“政策因素”就是将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10%,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劳务输转就业补助”占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10%;“消费帮扶奖补”占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8%,专项列支700万元,定量分配每个县区5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县区实际完成数所占比例分配资金。

(二)在促进乡村振兴方面。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激励先进、追赶发展”、生态林建设、东西部协作科技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其他方面等6个要素进行分配。“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就是按照“一县一园”目标,将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20%,专项用于持续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就是按照“百村振兴计划”要求,将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10%,专项用于打造以两省《规划》为主的东西部协作示范村,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力争通过3-5年时间打造3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激励先进、追赶发展”主要体现考核导向,将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5%,依据省上2021年度县区东西部协作成效考核结果,对七县区按照排名最高500万元、最低140万元,由高到低平均减少20%的比例分配资金。“生态林建设”,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5%,在安定、通渭建设“青岛生态林”。同时,东西部协作科技专项资金列支300万元,支持科技合作;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其他方面安排资金380万元。

二、关于资金使用要求

一是精准使用资金。严格落实《定西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准确把握资金使用范围。尤其是把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作为重点,将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项目审核。要求各县区参照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西部协作项目库,并报青岛协作定西挂职干部工作组、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由县区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并对资金项目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由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管。由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加强专项监督,由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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