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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社局关于落实部分就业补助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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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有关规定,现就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及期限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政策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2.补贴期限: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政策规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 2.补贴期限:2021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所需材料(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下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资料取证)、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 2.退役军人: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资料取证)、《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仅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 三、申领流程 1.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人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岷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人员向人社部门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申报日期: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申报地点: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办公室 咨询电话:13679311030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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