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岷县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各乡镇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遇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3个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一)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二)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三)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四)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五)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六)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1、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通过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平台或手机下载安装“甘快办”APP、“掌上民政”APP、“智慧岷县”小程序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拨打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救助申请。 2、遇困群众可拨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或救助申请。 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法定工作日内); 岷县民政局 :0932—7722050 岷阳镇:0932—7722656 十里镇:0932—7813004 西寨镇:0932—7843103 清水镇:0932—7863203 寺沟镇:0932—7937003 麻子川镇:0932—7957012 秦许乡:0932—7913003 茶埠镇:0932—7781017 禾驮镇:0932—7412003 梅川镇:0932—7574225 西江镇:0932—7594097 中寨镇:0932—7535242 维新镇:0932—7525325 闾井镇:0932—7476222 申都乡:0932—7438003 蒲麻镇:0932—7440010 锁龙乡:0932—7496425 马坞镇:0932—7406127 岷山种蓄场:0932—7476501 四、工作监督 行业责任监督单位(部门):岷县民政局。 监管对象范围:各乡镇工作人员。 监管职责:县民政局对本次公示(通知)中乡镇救助公开事项承办工作人员政策掌握不准给群众解答宣传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以及优亲厚友等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的而收到投诉的工作质效问题进行监管;对涉嫌违纪违法和工作作风不实引发不良影响的情况,必要时就不落实的人和事向相关纪检部门移交。 投诉电话:12345(市长热线) 监督电话:0932—7722050 邮箱:gsmxmzj@126.com 地址:岷县民政局 监察组监督对象:各乡镇党员干部 职 责:纪检委对本次公示(通知)民政救济救助公开事项中为民办事的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亲厚友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等违纪违法问题及工作作风问题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传真):0932-7722505 岷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3日 |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分享到: | 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