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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6/2022-00615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岷县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岷县发布十三条疫情防控优化措施


发布日期:2022-12-10 10:01 信息来源: 岷县之声 字号:[ ]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39号)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定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80号)精神要求,经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我县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村社、农村院落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乡镇(村社)等区域。高风险区划定后,社区(村社)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及相关要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要求停工停产停业。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和村社巷道,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二、优化核酸检测及查验措施。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检测频次,社会面不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在城区、乡镇、人群密集场所等区域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避免人员等待聚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提供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服务并不断优化。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由各乡镇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商场、超市、宾馆、餐厅等其他公共场所、机构、市场主体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县乡重大活动、集会和重要会议要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及时调整外防措施。所有交通检疫卡口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落实“四方责任”,对县域外来人员要加大社区(村社)排查,引导外来人员主动报备,主动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在落实报备的基础上,一律实行5天居家或集中健康监测。

四、优化隔离救治服务保障方式。对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纳入社区(村社)管理,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五、全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县内所有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居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对购药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个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保障市场需求,同时严厉打击哄抬药价行为,确保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作用,组织好县级医院和医药企业对中药抗疫制剂的生产、供应,积极推广“定西抗疫方剂”“岷县抗疫方剂”,全面提升群众自身免疫能力。

六、及时跟进老年人疫苗接种服务。各乡镇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坚持应接尽接原则,提高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提升接种能力,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

七、切实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情况摸底及分类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做好重点人群服务保障措施落实。

八、切实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商务部门协调做好重要民生物资商品储备。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秩序。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各类文旅、餐饮经营单位要将自身安全防范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实行日常消杀、勤通风等常态化防疫措施,提醒进入场所人员提升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戴口罩、“一米线”、隔位坐、勤洗手、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租车、公交车、营运班车等司乘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提醒引导乘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使用公交卡、扫码支付等非接触的支付方式乘车。

九、全力做好医疗机构服务保障。卫健部门要指导各医疗机构抓紧做好医疗救治资源准备,高效规范诊疗,强化科学精准防控,统筹做好日常医疗服务保障,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放。扩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诊容量,加快医疗救治资源准备。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设置咨询热线电话,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及陪护人员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十、全力保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各级党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干部职工自律自防,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骨干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进入党政机关办事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一、全面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县教育部门要按照上级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制定防控预案,优化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分批有序组织学生复学复课。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高三学生及教师要尽力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开展线下教学。中小学其他年级由教育部门分析研判,适时复课,返校前所有师生和工勤人员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托幼机构,本学期不再入园。复学后中小学校内所有人员查验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出现疫情后精准优化的处置措施。

十二、全面优化网格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乡镇和社区(村社)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底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县乡防控办和社区(村社)网格员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监督其规范落实居家各项措施,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十三、持续强化个人防护责任。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社)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全面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科学规范做好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尽可能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当的运动和营养均衡的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共同营造自防自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各项优化措施。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及时跟进优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新冠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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