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2-0060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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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11-29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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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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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了提高矿产资源的持续保障能力,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号)和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定自然资源发〔2020〕161号)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编制了《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山合理布局,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 号)等。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矿产资源勘查布局、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砖瓦用粘土矿结构调整优化和推进砂石料资源规模化发展等内容。 四、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积极开展地热资源地质勘查,力争在地质找矿工作中有新突破,提交可供下一步勘查的基地或能够开发利用的资源量,为调整产业结构提供资源保障。 二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对规模小、设备落后的矿山企业实行整合,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全面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化技术创新、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县建筑用砂石料、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预期达到600万吨以上,矿业总产值达到0.8亿元以上;矿山数量控制在3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5%以上。 三是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健全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力争在规划期内形成砂石料、砖瓦用粘土矿资源产业集中化、规模化发展格局;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绿色开发新模式,真正把资源开发纳入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之中。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和义务,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制度,专款专用,确保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 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4日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岷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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