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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井镇综治中心组织调解一起财产损坏纠纷


发布日期:2022-11-28 10:12 信息来源: 岷县闾井镇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月24日,闾井镇综治中心联合镇司法所、闾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户较多的财产损害纠纷,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份,赵某在岷县闾井镇种植的约240亩猫尾草幼苗遭当地多户群众养殖的牲畜啃食、踩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继而双方形成纠纷。闾井镇综治中心接到纠纷线索后迅速组织镇司法所、闾井法庭等相关单位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在镇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下,涉及农户的村两委与镇直各单位同心协力的配合下,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切实减少群众的困难,

经调查确认,赵某等4户村民养殖的牲畜踩踏、啃食李某种植的猫尾草属实。随后,镇综治中心联合镇法庭、镇司法所讨论协商了本次纠纷对于我镇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的不利影响。经协调,定于11月24日对双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镇综治中心与网格法官、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涉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就损害纠纷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当地风土人情及损害责任等情况向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对抗情绪逐渐缓和。经过4个多小时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并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该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调解结束后,参与调解的群众纷纷表示,在今后放牧过程中,一定要改变原有的养殖方法,加强牲畜管理,不随意放牧,保证不会因放牧活动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闾井贡献力量。

下一步,闾井镇综治中心将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三级网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路上、巷长、户长”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辖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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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        责任校对:岷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