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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扩散!岷县防控办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17:15 信息来源: 岷县之声 字号:[ ]


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举报电话”的通告

(2022年9号)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1〕3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聚集性活动管控力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坚决做到“三严控、一减少”:即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原则不超过50人,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向属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升防控实效,鼓励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从即日起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置“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关于违反聚集性活动管控等疫情防控政策行为的举报。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惩戒。

举报电话:0932-7727529   0932-7860019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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