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岷县召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
|
|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赓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服务党史学习教育主阵地作用,8月2日下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岷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上集中学习了《定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博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向东同志对如何全面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要全面摸清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对现有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明确管护权责,并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保护红色资源、弘扬英烈精神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二要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工作。三要进一步靠实责任,明确负责人、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完成质量。四要加强协作配合,成立县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的召开,形成了合力助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必将全面提升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成效。 (通讯员:白林霞) |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分享到: | 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 责任校对:岷县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