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126/2021-00392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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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30 | |
| 发布机构: | 岷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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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有关奖补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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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训政策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企业、乡村就业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以训稳岗、以训扩岗,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51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西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 2021年)》(定政办发[2019]1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就“以工代训”奖补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县内企业、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月支付6个月及以上劳动报酬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一、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人员花名册;与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支付劳动报酬凭证(自合同签订日期后且有本人签字);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成立培训中心文件;培训计划(含培训方案、培训工种、课时安排、影像资料等)、培训考勤表、培训结业证等资料;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15日 申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职业能力建设股 咨询电话:13679311034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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