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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警长”让岷县绿水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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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洮水河畔,金色的阳光洒满水面,一群群“洮鸭”凫水而过,不时一只白鹭在河面掠过,泛起阵阵水波……河堤上散步的人们,或带着孩子观察河中的候鸟,或用相机拍摄着自然美景。 “现在环境好了,原来销声匿迹已久的候鸟又选择在岷县栖息越冬了。”正在巡河的岷县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向笔者介绍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岷县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爱绿植绿护绿,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绿水青山、林丰草茂、蓝天碧水、村美城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岷县,让生态环境颜值更高。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精神与《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以建设美丽幸福河湖为目标,全面加强河湖监管,加快补齐管护短板。通过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强化管控河湖水域岸线、规范管理河道采砂、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强化违法行为监管、探索推进智慧河湖建设等举措,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县、乡、村、社四级“河长”和两级“警长”的组织体系,共设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2名、总警长1名、副总警长1名、乡级河长104名、村级河长722名,实现了对全县河流、湖库的全覆盖。截至11月底,全县各级河长应巡河15997次,实际巡河23122次,巡河率达145%。其中县级河长应巡66次,已巡94次,巡河率达142%;乡村两级河长应巡15931次,已巡23028次,巡河率达145%。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不但擦亮了“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也让广大群众在共建中共享绿色发展的“岷县之韵”。 “如今‘河长’、‘警长’巡河已成常态化,护河、治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县河长办公室负责人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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