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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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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背景: 为不折不扣完成国务院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省发改委先后分六批次出台了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措施,2018和2019年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降低了7.68分、8.77分。今年2 月份,为助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复工复产,省发改委又出台了2月1日至6月30日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的政策。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先后下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甘肃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甘发改价管〔2018〕537号)、《甘肃省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347号)等文件,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提出了具体要求。广大用户可通过网上查询或向发改、电力部门咨询。 二、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承担这个转供行为的企业主体,我们称之为转供电企业(转供体)。 三、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指除居民生活、大工业、农业生产、趸售以外的用电价格,主要分为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等用电。具体适用范围见《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说明》。 四、一般工商业电价是多少?
五、转供电企业如何向终端户收取电费? 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目录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具体由各转供主体按抄表周期公示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同期各转供用户电费分摊清单,严禁转供电企业在电费收缴中盈利。 六、如何申请成为国家电网的直供户? 如果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转供电力用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电网企业将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同时,电网企业将结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对于意愿强烈、产权关系清晰、符合接入条件的老旧小区转供体,统筹安排“一户一表”直供电改造。 七、如何对转供电企业行为进行监督? 转供电主体企业应按照同期目录电价调整水平,同步同向全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并在醒目位置主动向终端用户公示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缴纳凭证复印件,以及同期向终端用户收费的清单(含终端用户电费分摊清单),做到“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对违规加价、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等行为,鼓励转供电用户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供电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举报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
202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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