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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岷县2018年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0 14:2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依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目前相关调查结果,我县土壤污染地块有岷县沟麻背无主金矿矿区和岷县曙光金矿无主矿区;两地块正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辖区内无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



岷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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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岷县管理员